日期:2025-12-08 浏览:140次
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、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江苏船港物流有限公司 (建设单位)于2025年12月5日组织召开了“船港物流110kV变电站项目”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。
经技术审查、专家评审和会议审议,船港物流110kV变电站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,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,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,同意船港物流110kV变电站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。
现将船港物流110kV变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(附件1)、验收意见(附件2)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(附件3)向社会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25年12月8日至2026年1月6日(20个工作日)
建设单位:江苏船港物流有限公司
联系人:王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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